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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学院党总支及其成员工作职责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1-07

一、初等教育学院党总支工作职责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决议和决定。

2、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与讨论和决定本系教育教学、科研、人事、财经等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着眼于保持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加强党总支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配合学校做好总支换届选举工作,及时做好所辖党支部的按期换届改选工作。

4、领导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促进党群干群关系和谐,有效维护师生利益。

5、配合学校党政及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本系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

6、领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和学生会等群众工作。

7、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团结各民主党派人士,支持他们按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二、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1、抓好党总支班子建设,做到班子健全、内部团结、分工明确、任务落实。

2、协调好党政关系,做到党政团结、职责明确、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3、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协调好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善于倾听群众意见。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监督机制,保证班子成员以及党员的廉洁自律。

三、委员的工作职责

1、组织委员:对总支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发展工作负直接责任,其主要工作责任是:健全各项制度,对党总支、支部各项工作实行  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党总支、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坚持按时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党员管理的建制、建档工作,做到党员管理制度完善、档案齐全,搞好党员发展工作,指导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培养的工作,做好按月按规定收缴党费的工作。

2、宣传委员:对总支的宣传思想工作负直接责任,其主要工作责任是:围绕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中心任务,创造性地搞好党总支、支部的宣传思想工作,及时向党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政策,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提高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及时向党员和广大群众宣传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决议,以保证各项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抓好宣传报道建设,坚持宣传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把好总支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政治关。

3、纪检委员:对总支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其主要工作责任是:坚持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搞好总支、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对总支、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勤政教育,监督领导干部勤政廉政、领导作风的情况;健全党内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经常向学校纪委汇报总支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4、学工委员:对总支领导的学生党支部和共青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群众组织负直接责任,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和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组织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做好学生党员、团员的组织发展工作,加强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教育和培养;了解和掌握系内大学生思想状况,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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