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学制度   >   正文

初等教育学院教研室建设方案

作者:    信息来源:教学制度    发布时间: 2015-09-02
   为加强教研室建设,营造浓厚的教学、科研氛围,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教学研究、科技工作、师资培养等项职能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使我系教育教学工作走在全校前列,特制订本规定。
   一、教研室的地位和作用
1.教研室是本院直接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工作、教学研究、学术科研和进行师资培养的基层教学研究组织。
2.本院各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贯彻,教学研究与改革、各级科研课题的落实、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师梯队建设等各项教学基本建设的实施,原则上都要以教研室为落脚点。
3.教研室是直接联系学生,面对学生进行教学活动,最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和教师教学水平的“前沿阵地”,是联接教与学双方的纽带,在教学质量管理中有其独特的作用,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基层教学组织。
4.院里的教学管理以各教研室管理为基础。教研室的教学管理是本院教学管理的基本环节,起着十分重要的基础作用。
   二、教研室工作职责
1.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系的有关规定,加强师德教育和教风建设,努力提高本教研室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坚持教书育人。
2.制订所开课程(含实践教学)的教学大纲,编写实践教学任务书、指导书,编制有关课程教学基本文件,组织教师编著所用教材、参考书等。
3.完成学校、系下达的教学任务;向院里提出每门课程的教学内容、考核方案、教师配备等的建议;组织教师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抓好各个教学环节,包括备课、讲授、辅导答疑、实验、见习实习、试讲指导、作业批改、学生考核、毕业论文撰写指导等教学环节,确保教学工作稳定有序地运行。
4.掌握本教研室各专业所开课程的教学状况,切实做好教学检查,认真听取师生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要问题应及时向系领导报告。
5.根据教务处和院里的安排要求,组织本教研室成员做好考试命题、监考、阅卷、成绩评定、试卷分析和课程教学总结等各项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6.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实践,加大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特别是加大现代教育技术的使用力度以提高教学质量,拓宽学生思路。积极组织和认真指导学生进行基本功的训练。以培养出有真才实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的未来人民教师。
7.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学习教育理论,研究教学规律,结合课程教学实际,开展教学法研究,组织观摩教学、听课、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召开学术报告会等,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每两个教学周至少组织一次教学研究活动(或听课、评课,或学术研究、教学交流等)。
8.坚持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积极开展高职高专教育教学研究和科技研究工作,主动争取立项课题,积极承揽科研项目,努力提高专业学术水平,多出研究成果。要以科研促教学。
每个教研室每学年要努力做到至少有一项校级或校级以上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或结题。
教研室成员每年应在正式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学术性论文,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会和思政工作研究会布置的科研和论文撰写工作。完成学校科研处规定的科研积分。否则,当年不能评先评优。
9.做好教师梯队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青年教师编写教案、组织试讲、进行教学效果分析等,在教学实践中培养锻炼青年教师,促使其尽快成长,努力成为教学骨干。每个讲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都必须帮带1—2个青年教师。
10.配合院办公室和系教学干事做好教学文档建设,搞好本教研室教学档案的整理,认真收集和妥善保存各项教学资料,包括本教研室每学期(学年)的工作计划、专业、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教学研究与学术交流活动记录、教师个人科研成果,教学检查记录、分析、总结材料,实验室建设材料,教研日常活动,教师日常教学材料等。
   三、教研室主任的选任
1.有良好师德,有全局观念,有服务理念,有奉献精神。能身体力行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和本系的各项工作规程和计划、任务。服从院里工作安排、布置。
2.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本室所承担的课程教学和科研工作。
3.有一定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能团结全室人员发挥集体作用。
4、各教研室设教研室主任一名。如确因工作需要,经系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可设副主任一名。
5.教研室正副主任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具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硕士学位。
6.暂不符合任职条件、但因工作需要确需担任上述职务的,实行试用期。
7、教研室主任实行任期制。原则上每届任期三年。
8、教研室正副主任的职务可根据需要竞聘上岗,也可经系党政联系会议任命。
   四、教研室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全室人员学习国家的教育方针、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本系有关规定,抓好本室人员的师德教育和教风建设,增强教研室凝聚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室教师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全室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
2.负责制订本室的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经系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3.团结全室人员认真履行教研室工作职责,努力完成本室所承担的各项教学科研任务。
4.每两个教学周至少组织一次教研活动。教研活动要做到有事先有计划、开展有重点、经过有记录、事后有总结报告。且必须在活动开展的头一周书面报告系分管领导。
5.在系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专业课程建设和改革、教材编写、科研立项等有关的申报工作。
6.负责对本室教师的授课计划、教案、教学实施情况、和试卷命题、批阅、成绩评定、试卷分析、课程教学总结等进行检查、指导、审核和质量评价。
7.根据学院的安排要求,负责对本室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研活动、科研工作、论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按要求进行考核,提出客观公正的考核意见和评选先进的推荐意见,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8.负责教研室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根据学院的要求,完整、准确、及时提供有关的教学信息和统计数据。按要求进行教研室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系里。
9、加强教学检查,杜绝一切教学事故的发生。 
   五、其它
1.学院将定期、不定期对教研室工作进行检查,建立教研室考核体系。对考核不合格的教研室,将责令其适时整改;对不合格的教研室主任,将予以解聘、或免职。各教研室都要根据院制订的《优秀教研室评比条件和评比办法》努力争先创优。
2.院根据实际情况全力支持教研室开展各项教学教研活动。
3. 院在考虑和制定与教育教学、教学评估、教师考核等有关的方案时应认真听取教研室主任及老师们的意见。
4.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在相同条件下对教研室主任予以优先考虑;校外学术活动,教研室主任可以优先参加。
5.院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教研室主任工作会议,认真听取各教研室负责人对本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和意见、建议。对教研室工作进行布置、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努力建立教研室主任例会制度。
6.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实施,由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版权:萍乡学院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 邮编:337055